开启退款通道, 一次一次强调申请标准, 公布惩罚措施。。。。所以我们必须认真面对这件事,老生常谈: CERB 的申请标准事什么?
CERB延长发放周期的新闻让很多人兴奋不已。原本最多只能申请4个月,8000加币,现在可以多申请两个月,也就是你最多可以领到12000加币的补助。虽然现在加拿大疫情有所控制,经济也在逐步重启,但是找工作还是不容易。所以能多领两个月的补助,无疑给大家吃了一剂定心丸。只是在CERB申请的过程中,政府也发现了一些人在趁机“钻空子”,明明不符合条件,却也在申请,甚至有诈骗的情况。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是有意而为之,有相当部分的朋友是处于“不清不楚”的状态,就是我也不清楚我能不能申请,我的情况算不算“冒领”的范畴。所以这期视频,我就想帮你缕一缕申请CERB的四点重要要素,通过一些实际例子,让你能清楚一些自己到底符不符合申请资格。
关于申请CERB有哪四点关键要素呢?
首先第一点就是,你是因为疫情原因而失业了,没了收入。而这里所说的收入特指你的劳动所得,也就是你原本靠打工上班赚钱生活的,因为疫情原因,突然丢了饭碗,没了收入,影响你的正常生活了,这个时候你就属于申请的范畴之列。但是这个收入并不包括你的投资类收入,像股票啊、分红啊、租房收入等等,这些统统都不算数。因为政府出台CERB的初衷是救急不救穷!好比你是个餐厅的厨师,因为疫情,餐厅关了,你失业了,那么你就符合申请CERB的一定条件;又好比你个自雇的健身教练,因为疫情原因,健身馆关了,没人来找你练健身了,你就没了收入,这也符合我们说的失业的条件。但如果你说我的收入来源就是靠房租啊,但是现在没人租我的房子了,空置了,我的收入也没了,那我算不算因疫情而失业没了收入了呢?这个肯定是不算的;因为只有当你的收入是靠上班所得,或者自雇,靠技能赚钱所得,才是CERB申请条件中强调的因疫情失去的“收入”概念。
我们再来说说第二个申请关键因素,就是你是因疫情而失业的。这里所说的失业是被动失业,而不是主动失业。好比因为疫情,公司裁员或者倒闭了,你被LAYOFF了,这就是所谓的被动失业,但如果你是主动辞职的话,无论是什么理由,都不属于因疫情而失业的范畴。就好像我们之前有个客户,她是一家超市的收银员,疫情初期,这家超市要求员工工作时不能戴口罩,于是她觉得自己每天要接触这么多来来往往的人,万一自己被传染了,再传染给家人可怎么办,于是她就主动辞职了,然后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属于因疫情原因而失业的范畴,就申请了CERB。但实际上,她并不符合申请条件,因为超市并没有炒你鱿鱼,是你主动辞职的,所以不属于被动失业,也就不符合申请条件。当时我们给她的建议就是,应该退回已申请的CERB,避免之后被税局查的风险。
第三个申请的关键因素是什么呢?就是在过去12个月里,或者2019年,你有5000加币的收入。这里的收入就是我们之前说的第一点,你的上班打工的收入,而非投资收入,譬如像海外资产,你的一些投资收益,都不能算在内。但是,这5000加币的收入并不局限于是加拿大的收入,而是全球范围的工作收入都可以算在内。好比我们有个客户,他是2019年底刚移民到加拿大的,2月份好不容易找到了工作,就赶上疫情了,公司倒闭,失业了,才来工作一个月,收入没有5000加币,但是加上他2019年在国内的收入,就超过5000了,这样他就符合条件申请CERB了。不过也有人会问,我先生是上班族,我是全职太太,2019年,我帮地产经纪介绍了一些客户,有了一笔5000加币的介绍费,那我是不是也能申请呢?这种情况是不行的,因为这笔收入是突发性的,并不属于你的正常劳动所得,而且你无法证明你因为疫情而中断了这种收入来源,所以无法申请,即使你申请成功了,也有很大的可能性会被税局查。而政府最近针对欺骗性地申请CERB的情况,也出台了很严格的惩罚措施,就是一旦被查到,你不仅会被罚款5000加币,还会面临半年的牢狱之灾,甚至还会将你驱逐出境。所以后果很严重,申请需谨慎。
第四点就是,因为CERB的每个周期都是独立申请的,所以每一次申请,你都需要重新考量一下自己是否符合上面的三个条件:是不是因为疫情原因丢了正常的工作打工收入的,是不是因为疫情原因被辞退的;第三点是,在过去12个月或者2019年有没有5000加币的工作收入。只有当这三个条件,你都满足的情况下,才具备CERB的申请条件,否则,即使你申请了,也要退回去,不然,将会面临税局严厉的惩罚,罚款5000加币,半年的牢狱之灾,甚至会被驱逐出境。
这就是今天我想说的关于申请CERB四点关键要素。不过具体问题还需要具体分析。我们会在其它视频里详细分析一些案例,以及大家对CERB申请条件的一些误解,和税局会通过什么途径去查你符不符合等等内容。所以,请大家密切关注我们的频道。点击视频下方的小铃铛,你就能第一时间看到我们的最新内容。